市商务委积极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2016-12-12 上海商务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6〕884号)有关精神,大力推进本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项目建设。近日,市商务委组织召开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推进会,市商务委相关处室、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出席本次推进会。

    市商务委重点解读了《市商务委关于开展上海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商运行〔2016〕393号),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需在本市注册,与实际投资主体、建设主体应一致,未获得过同类项目的其他财政支持。二是突出材料精准实施。按照要求报送完整申报材料,细化说明项目建设方案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三是加强区初审把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市级控股(集团)公司对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把关,经初审后,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及加盖公章。四是强调时间节点安排。列入示范项目的申报单位按照建设方案开展建设工作,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把控专项资金;三是加快推进实施,并于2017年10月前完成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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