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粮油政策大盘点:在国家调控中稳步前进

编者按:2010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收官之年,也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企业效益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这一年国家政策调控始终贯穿市场始终。政策变化成为影响市场走势的关键因素,并在一些重要的时间段,政策起到了主导的作用,对稳定农民增收,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行情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0年1月
  “一号文件”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三农,并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继续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该文件推出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新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是其最大亮点。据悉,文件强调要从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加快改善农村民生、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5个方面,着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努力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010年2月
  稻谷托市价格提高
  为引导市场粮价平稳上升,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月20日宣布国家决定2010年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将2010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斤0.93元、0.97元、1.05元,比2009年分别提高0.03元、0.05元、0.10元,提高幅度分别为3.3%、5.4%、10.5%;比2007年之前的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0.23元、0.25元、0.30元,提高幅度分别为33%、35%、40%。至此,自2004年国家出台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以来,该价格水平已经连续提高4次,提高幅度最大的无疑是粳稻品种。这些措施的推出,有效稳定了农产品市场价格。粮食价格水平在农产品价格总体水平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决定作用,受到国家调高农产品价格政策以及国际农产品价格传导的影响,2010年我国农产品价格总体水平上涨的受此影响相对较大。
  西南世纪大旱
  今年我国春季农业生产面临的局面异常复杂,西南大旱千年未遇,在夏季粮油产量形成的关键期、春耕春播的紧要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异常天气对春耕生产的影响,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撑。截至2月20日,全国耕地受旱面积5336万亩(多年同期均值7000万亩),其中作物受旱4550万亩(重旱1443万亩、干枯637万亩),待播耕地缺水缺墒786万亩;有1188万人、805万头大牲畜因旱饮水困难(多年同期均值764万人、494万头)。旱情主要分布在云南全省、贵州西南部、广西西北部、四川东部和重庆等地,山西南部、河南北部、陕西关中等地的冬麦区也发生了轻旱和部分人饮困难。国家防总、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抗旱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高度关注云南、广西等地的旱情发展,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指导和支持。先后派出4个工作组赶赴云南、广西等省(区)重旱区,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安排特大抗旱补助支持地方做好抗旱减灾工作。为进一步充实西南、西北等旱灾地区粮食库存,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铁道部、农发行和中储粮总公司联合印发的通知,2010年第二批国家临时存储粮食跨省移库计划142万吨,将全部安排调往云南、贵州、广西、重庆、四川、甘肃等旱灾地区。据悉,在这142万吨粮食中,最低收购价小麦30万吨,调出地区为河南;最低收购价籼稻谷54万吨,调出地区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国家临时存储玉米58万吨,调出地区为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这批国家临时存储粮食跨省移库计划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底,力争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完成。
  2010年3月
全国两会召开
  3日下午15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2010年全国“两会”由此正式揭开大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反腐倡廉,房价,教育改革,医疗改革,人事变动,中美关系,中国军力,民族地区发展稳定等问题料将成今年全国“两会”热点。会议部署了2010年的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搞好宏观调控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国际收支状况改善。
2010年4月
  生猪调控
  春节以来,生猪价格持续走低,养殖亏损面不断扩大,广大养殖场户的生产积极性受到冲击,生猪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防止生猪价格跌破盈亏平衡点,国家对生猪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千方百计稳定生猪生产,防止猪贱伤农,保护农民养殖积极性。从4月开始的冻肉收储计划启动到元旦期间的冻猪肉投放市场,在政府的调控下生猪价格保持了平稳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监测结果显示,自4月初启动冻猪肉收储后,我国生猪价格持续下跌势头得到遏制,生猪出场价格一直保持在每公斤9.8元以上,最高达到每公斤10.21元,比收储前的最低价格高0.53元。商务部监测结果显示,6月下旬全国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收购价格平均为10.21元/公斤,比4月初提高4.3%,较去年同期上涨1.5%。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生猪价格回稳回升,对保护养殖户的利益和生产积极性,起到积极作用。商务部将继续密切关注生猪市场形势变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储备冻猪肉收储和生猪市场调控,促进生猪及猪肉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010年5月
  发改委重拳打击农产品炒作
  今年以来,我国粳米、玉米等粮食品种,大蒜、蔬菜、绿豆等农副产品,以及三七等中药材价格上涨较多,既受西南地区旱情、中东部地区持续低温等不利天气影响,也与极少数经营者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密切相关。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部署采取措施,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的违法行为。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行为的专项行动,促进诚信经营和理性消费,不给投机和炒作行为留下可乘之机。称要完善价格信息系统,掌握生产量、交易量、生产成本、流通环节加价、政府储备、资金流向、库存变动等具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查明,及时上报,坚决预防和制止“游资”投机炒作,将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涉及粮食、猪肉、菜篮子等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市场调节价商品的价格异常波动监管预案。此外,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监管法律体系。为强化监管力量,发展改革委已决定在价格监督检查司设立市场价格监管处、反价格垄断处,统一负责全国市场价格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组建一支专门从事反垄断和市场价格监管的队伍。价格主管部门还将配合宣传部门规范新闻媒体的报道行为,严禁虚假报道,大力宣传政府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方面采取的措施。
  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出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小麦收购工作,保护农民利益,发改委印发了《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其中明确了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执行区域和时间,白小麦(国标三等,下同)每斤0.90元,红小麦和混合麦每斤0.86元。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主产省。执行期限为2010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上述最低收购价格时,由各承贷库点和委托收储库点按照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在上述主产区自动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2010年6月  
  临储粳稻竞价销售新细则出台
  国家有关部门通知,从6月10 日起执行新的《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粳稻)竞价销售交易细则》,将原来的细则第二条修改为: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竞价销售活动,采取现场和网上同时竞价的方式进行。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作为出卖人,代行签订交易合同。交货仓库为出卖人确定的各承储库(实际存储库点),承储库作为出卖人的代表,具体负责粮食出库、商务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此次交易会采取定向竞价方式销售。参加竞价交易的买受人为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省(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大米加工企业。同一买受人每次购买稻谷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一个月(30天)的加工用量(即稻谷日加工能力乘以30天),一个月内累计购买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个月(60天)的加工用量,自2010年3月11日起累计购买数量不得超过企业120天加工用量。同时限定粳米的出厂价格不得超过本企业2010年2月上旬粳米(同等级)平均出厂价格。买受人在30天交货期内将所竞买稻谷从出卖人承储库完成提货,并在90天内(含30天交货期)运回本省(市)自行加工成大米,买受人不得转卖稻谷,所加工的大米仅限在本省(市)销售,不得销往省(市)外。
  开展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专项检查
  为确保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到位,规范粮食收购企业价格行为,维护种粮农民利益,6月下旬发展改革委决定从7月开始在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地区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根据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这次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内容主要是承担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任务的中储粮总公司直属企业,以及委托收储库点和延伸收购库点在2009年、2010年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情况。通知要求重点检查相关企业以下行为:违反国家规定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规定收购小麦、稻谷;收购时压级压价,或以提高水分、杂质,多扣车重、皮重等手段变相压级压价克扣农民;违反粮食质量标准有关规定,收购小麦、稻谷时对水分、杂质、不完善粒、整精米率等指标,不按规定实行增扣量、增扣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购场所未向售粮农民公示小麦或稻谷最低收购价格、质量标准、增扣量增扣价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在收购中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乱收费,或代收代缴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2010年7月  
  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出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今年早籼稻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决定明确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执行区域和时间。2010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93元。执行区域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5省(区)。执行期限为2010年7月16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早籼稻市场价格低于上述地区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时,由各承贷库点和委托收储库点按照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在上述主产区自动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早籼稻。
  严格管理政策性粮食出库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相关部门发布《关于严肃纪律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出库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政策性粮食出库责任制,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出库质量标准,并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2010年8月  
  保障粮食安全力度加大
  粮食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今年以来,国际粮价大幅波动,国内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我国粮食安全保障情况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称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生产,较好地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特别是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工作,着力健全和完善强农惠农与粮食宏观调控政策体系,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粮食生产和流通等各环节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力强化农业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引导,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的积极性,不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完善粮食市场流通体系,进一步加强粮油市场调控,不断健全粮食储备制度,进一步加强粮食法制建设,加快制定粮食安全战略规划,由于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政策措施,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情况下,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连续6年增产,2009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0616亿斤,比2003年增产2002亿斤,粮食自给率保持在95%以上,保证了居民食物消费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粮食的基本需求;为妥善应对历史罕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和玉树特大地震等重大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以及世界粮食危机、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等严重挑战,提供了重要支撑;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重要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年9月  
  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出台
  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9月11日,国家公布《2010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了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和执行时间。2010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97元、粳稻1.05元。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8省(区)执行最低收购价收购的时间为2010年9月16日至2010年12月31日;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为2010年11月16日至2011年3月31日。
  2010年10 月  
  国家提高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1年最低收购价水平。经报请国务院批准,2011年生产的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和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5元、93元和93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5元、7元和7元。
  2010年11月
  国家粮食局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为切实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确保国家各项粮食调控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管理好通胀预期的宏观调控目标顺利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1月1日发布《关于严肃纪律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出库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要备案,对从事粮食特别是粳稻、玉米等重点品种收购、加工和销售的经营者逐户核定企业商品粮最高库存量,并定期进行检查,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落实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
  国务院出台16项措施稳物价
  今年下半年,继“蒜你狠”、“豆你玩”之后,以棉花等农产品为代表的消费品价格不断上涨,中央接连出招稳定消费价格,打出稳价“组合拳”。1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11月20日,国办正式发布稳定市场价格16项措施,被称为“国16条”。 国务院16项措施包括: 1、大力发展农业生产;2、稳定农副产品供应;3、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4、保障化肥生产供应;5、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6、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8、继续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9、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10、规范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秩序;11、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12、健全价格监管法规;1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14、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15、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16、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0年12月
  部分冬麦主产区干旱持续
  据了解,河南山东等地麦播以来,降雨量偏少或无降雨,气象干旱明显。12月以来河南河北山东等地降雨量多在10毫米以内。河南省全省受旱面积1586万亩,重旱是167万亩。山东省共有2758万亩冬小麦受旱,约占全省小麦播种面积的51%,其中重旱面积达406万亩。国家组织部分专家分别赴小麦干旱主产区,进行抗旱指导。从市场运行情况来看,小麦价格似乎没有收到此次旱情的影响,但部分冬麦主产区旱情的持续,或许给市场留下不稳定因素。
  国家定向销售托市麦
  为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小麦和面粉市场价格,国家粮食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市场调控力度,在继续安排最低收购价小麦竞价销售的同时,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选择部分大型面粉加工企业进行小麦定向销售加工面粉及时投放市场,增加市场供给。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12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显示,“宽财政、稳货币”将成为明年宏观调控的主要思路,“调结构”和“防通胀”则成为明年的两大任务。在财政政策方面,会议提出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定增长、改善结构、调节分配、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下决心压缩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对于物价管理,此次会议特别提出,合理确定发展目标,更加注重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切不可盲目追求高速度。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要加强财政、货币、投资、土地、贸易、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重点研究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问题,并全面部署了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提出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大兴水利强基础,狠抓生产保供给,力促增收惠民生,着眼统筹添活力。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是明年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会议提出了确保稳住粮食播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加快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等一系列工作重点。
 
信息来源:宁波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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